日前,柬埔寨劳工部就纺织业、制鞋业工人工资标准发布公文,从今年2月1日起,将提高全国纺织业、制鞋业工人的最低工资标准。
文件规定,工厂提供给试用期工人的最低工资标准从原来的每月75美元提高到每月95美元,正式工人的最低工资标准从每月80美元提高到每月100美元。
文件对采用计件工资制企业与工人的工资结算方式同时做出了明确规定,如果试用期工人的计件数量超过规定数量,企业要增发超额工资;如果试用期工人的月计件计算所得工资低于95美元,企业要按95美元标准支付。
文件还对工人福利补贴做了进一步阐释。工人的交通和住宿补贴依然按照7美元/月发放,如果企业提供车辆接送和住宿的,此项补贴可以不发。如果工人工作日全部正常上班无请假的,工厂要给工人发放每人每月10美元的全勤奖。工人如果自愿加班,工厂应提供额外的2000瑞尔的餐费补贴或者免费提供一餐。在奖金方面,工人如果在企业工作满一年以上,应当从第二年开始按照每月2美元的基数每年递增1美元的额度发放奖金。如果工人在固定企业工作超过11年,则从第11年开始均按照11美元/月的标准发放奖金。
为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1月9日,西港省劳工局局长受特区公司邀请为区内企业详细解读新工资标准,并接受企业的现场咨询。西港省劳工局局长强调,自2013年7月柬大选结束以来,柬埔寨金边、柴桢等地出现频繁罢工现象,幸运的是,西港省风平浪静,希望各个企业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政府规定,按照新工资标准调整工人工资,促进企业与工人的良好关系,维护西港特区目前企业正常生产运营、安全稳定、和谐团结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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