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柬埔寨王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
《协定》包括序言、16个章节和5个附件。在货物贸易及相关领域,包括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技术性贸易壁垒、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5章,及关税减让表、产品特定规则、原产地证书等3个附件。在服务投资相关领域,包括服务贸易、投资合作、透明度3章,及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1个附件。在重点合作领域,包括“一带一路”倡议合作、电子商务、经济技术合作3章。此外,协定还包括初始条款与定义、管理和机制条款、争端解决、例外、最终条款5个常规章节,以及仲裁庭程序规则等附件。
在货物贸易方面,《协定》实现了高水平关税减让,为两国产品提供了更好的市场准入条件。中方最终实现零关税的产品达到全部税目数的97.53%,其中97.4%的产品将在协定生效后立即实现零关税。加上部分降税产品,中方参与降税产品比例达到97.8%。在具体产品上,中方将服装、鞋类、皮革橡胶制品、机电零部件、农产品等柬方重点关注产品纳入关税减让。
柬方最终实现零关税的产品达到全部税目数的90%,其中87.5%的产品将在协定生效后立即实现零关税。加上部分降税产品,柬方参与降税产品比例达到90.3%。在具体产品上,柬方将纺织材料及制品、机电产品、杂项制品、金属制品、交通工具等中方重点关注产品纳入关税减让。
在原产地规则方面,中柬以2019年实施的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升级《议定书》原产地规则为基础,结合近期签署的自贸协定原产地规则加以完善,重点突出通关便利,完善了微小加工条款强调双方实质性加工,同意接受电子签名和印章的原产地证书,同时双方将建设原产地电子联网系统实时传输原产地电子数据,便利企业享受协定优惠。
在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方面,双方同意加强海关合作,进一步公开与双边贸易相关的法律法规,运用风险管理、信息技术等手段为企业提供高效快捷的通关服务。双方将允许货物实际进境前按规定申请预裁定,采取后续缉查手段加强监管。柬方还建立了经认证的经营者协调员制度。
在技术性贸易壁垒方面,《协定》重点推动两国标准的协调,明确了国际标准的含义,提出了加强技术法规制修订的透明度及信息交换要求,同时将深化双方在认证领域的合作,便利双方交换合格评定信息、分享市场准入要求、鼓励探讨采信合格评定结果、减少重复性合格评定活动,为两国企业提供更多贸易便利。
在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方面,中柬双方共同致力于便利双边农食产品贸易,重申了双方在世贸组织框架下的有关权利和义务,承诺加强双方在等效性、区域化方面的合作。《协定》还对两国相关法律法规的透明度提出了更高要求,并通过口岸措施条款规范了口岸执法的透明性。
在服务贸易规则方面,中柬双方参照世贸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及自贸协定通行规则,在该章就市场准入、国民待遇等主要义务作出承诺,还就透明度和国内规则等作出详细规定,同时纳入了GATS项下关于自然人移动、航空运输服务、金融服务和电信的附件,总体看全面涵盖了当前国际服务贸易有关规则,将为双方服务贸易领域从业者营造公平、透明、友好的营商环境,有助于进一步便利和促进双方服务贸易和投资往来。
在服务贸易市场开放方面,双方通过正面清单方式在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列明了各自服务部门的市场开放承诺,实现了高水平的双向市场开放。双方同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中国—东盟自贸区成员,在《协定》中,双方均在已有自贸协定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市场开放水平。柬方在实验室研发、集装箱货运等部门作出了其最高水平的市场开放承诺,中方在金融、交通运输等领域给予柬方高水平市场准入待遇。同时,与入世承诺相比,中方在社会服务、医院服务、体育和娱乐和专业设计等22个部门和领域作出了新的市场开放,在金融、环境、计算机、广告、海运和旅游等37个服务部门和领域作出了改进。双方在《协定》中的市场开放承诺均体现了各自给予自贸伙伴的最高水平。
在投资合作方面,中柬双方在《中国—东盟投资协定》和《中柬双边投资促进和保护协定》的基础上,同意进一步深化投资合作。一是以加强投资合作为重点。双方同意通过务实举措,促进双向投资发展,包括加强与投资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信息的分享、加强投资机构交流、构建友好投资政策环境等。同时,强调便利双向投资,加强投资一站式安排,为工商界提供咨询和帮助,包括便利经营牌照和许可证申请等。二是倡导绿色投资。双方强调投资应该更加关注对绿色增长发挥的作用,提出投资者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投资发生前进行必要的环境影响评估和社会影响评估,致力于实现可持续和包容性增长。东道国也不得以放松环境措施为代价鼓励投资。三是将便利中国企业“走出去”确立为双边投资合作的重要支柱。柬方十分重视来自中方的投资,并愿与中方加强在鼓励中国企业“走出去”方面的合作。双方同意努力识别并分享投资信息和开展促进活动,鼓励此类投资合作。
在重点领域合作方面,《协定》是中国首个就“一带一路”倡议合作独立成章的自贸协定,体现了两国共建“一带一路”的坚定意愿和信心。双方重申将深入落实中柬“一带一路”《合作规划纲要》,强调应全方位加强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同意深入开展基础设施、投资、经济走廊等重点领域合作,鼓励两国企业开展贸易、投资、产能和环保合作,推动协定效用最大化。
同时,协定还设有经济技术合作章节,双方同意在自贸协定框架下开展务实经济技术合作来促进协定实施,规定了九个优先领域,包括贸易促进、服务贸易、旅游促进、产业合作、运输物流、农业、非关税措施、信息通信技术、电子商务等。双方将在自贸区联委会下制定规划,利用可用资源开展能力建设、技术援助和资金支持等工作。
此外,协定的电子商务章节也是高水平的。中柬双方根据自贸协定最新缔约实践,纳入了电子认证、电子签名和数字证书、在线个人信息保护等内容,在促进数字技术应用,鼓励新兴业态发展,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构建公平自主市场环境等方面提供了规则保障,锚定了双方电子商务领域经贸往来的发展方向,强化了双方共同把握数字时代发展机遇的良好意愿,明确了下一步信息共享、规则协同、应用促进、互利合作的共同行动。
信息来源:东盟商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