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柬埔寨投资,不但要把握好柬埔寨的投资政策,更要准确地把握柬埔寨的税务政策,灵活运用税务规则,才能在优惠与不优惠之间找到合理缴税门道。对此,可以用十二个字来概括:自觉报税,秋后算账,帐有得算。柬埔寨于1994年正式实行征收实际税,并于1997年通过实施《税务法》,该法是参考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的税法而制订的。柬埔寨还处在一个经济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而柬埔寨的税法,可以说是全面、先进、超前,在某些方面超前得让人难于接受。比如福利附加税:投资企业为外籍员工解除后顾之忧,给他们提供食宿要缴税;给他们提供签证和机票,要缴税;企业为了业务往来需要宴请送礼,要缴税……总之,给职工福利越多,产生的税费也就越多。就柬埔寨目前的经济状况和人民的生活水平而言,这个税的征收实在有点超前。
柬埔寨的税务管理,有它严格的一面,也有它宽松的一面。税官在查税时,总会给投资企业一个“商量”的余地,网开一面。如:福利附加税,税官在查税时若发现其它方面有问题,有账可算,那么,福利税就放行了。但是,如查不出什么大的问题,那么,税官只好拿福利税开刀了。所以说,账有得算。在税官查账做审计时企业想一点税也不缴,那是不可能的。税官做了审计报告结论后,所审计过的年限,就不再查账。
柬埔寨的税务管理,是粗中有细,细中有粗,务必准确地把握好。如果认为柬埔寨的税易报、易偷,其结果将是因自作聪明而自食其果。要知道,柬埔寨实行的是“自觉报税,秋后算账”规则,并且10年之内查税有效。在报税时似乎很放松,爱怎么报,就怎么报,可到了查账时,就会因自己的失误被税务缠身而烦恼。政府希望当事人充分、准确、诚实地履行缴税的责任和义务,否则,会受到应有的处罚。税务局查账通常由普查组先行,粗略地检查公司、企业的税务申报情况,然后,再由审计组作深入细致地审查工作,并“盖棺定论”。如果查出问题,那就算总账了,公司企业不但要将漏报、或少报的税款补上,还要按补税总金额罚款25%-40%,并追加月利息2%。于是,致使漏税得越多,补得就越多,拖的时间越长,金额也随之增长,这就是自觉报税,秋后算账的规则。
有一家中资企业的女经理,不熟悉柬埔寨的税务政策,自以为税务的管理很不严谨,可以随便报税。当时,政府对出口产品实行预扣税,这位女经理为了少缴税,就在报税上动脑筋,企业出货柜时,她能少报就少报,月月如此。几年过去了,也没见税官上门来找麻烦,她心中窃喜:这么便宜的事,为何不多占、多推广共同谋利呢?于是,她把自己的“经验”传授给了几个同行,得到了同行的赞赏:真是拜佛不要上西天,神佛就在眼前面,立即“取经”仿效了。三年以后,税官查账了,税官拿出公司的报税单据和从海关那里得到的单据往桌子上一放,说道:“贵公司漏税现象严重,数字出入很大,这是证据。今日审计,希望得到贵公司的配合。”这位女经理一看,傻眼了,她的馊主意换来的是苦果:少报的税款要全部补上,还要受到25%-40%的罚款及追加2%的月利息。这位女经理的行为,可谓是闭塞眼睛捉麻雀,结果赔了夫人又折兵。因她的聪明反被聪明误,使企业蒙受损失,最终受到了因渎职而被开除的处分。
我算不上精通投资政策及税务政策的专家,只是担任公司、企业顾问的时间长了,在战争中学习战争,在工作中摸索经验,则将取得之经验通过文字形式简要地予以介绍,想必对投资企业也许不无意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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